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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民在土地流轉中應多些選擇權

放大字體  縮小字體發(fā)布時間:2013-01-04  來源:中國經濟時報  瀏覽次數:795
導讀:新型城鎮(zhèn)化離不開土地和農民問題,怎樣合理進行土地轉讓避免土地財政的老路,同時保護好環(huán)境與身份轉變中農民的利益,成為時下熱...

新型城鎮(zhèn)化離不開土地和農民問題,怎樣合理進行土地轉讓避免“土地財政”的老路,同時保護好環(huán)境與身份轉變中農民的利益,成為時下熱議的話題。專家在采訪中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,土地轉讓應納入規(guī)范的財稅體制框架內,而農民需要在土地流轉中多些知情權和選擇權,國家在土地為主的資源保護中應發(fā)揮引導作用。

  土地流轉需納入規(guī)范機制

  2012年,土地市場總體冷清。據偉業(yè)我愛我家統(tǒng)計,2012年1至11月一線城市土地出讓金為1661億元,比去年同期下降41.5%。業(yè)內人士表示,一方面土地出讓金驟減,使地方財政壓力陡增,加大地方政府明年推地動力;另一方面,在大力發(fā)展城鎮(zhèn)化背景下,土地改革不可避免,因此,2013年推進城鎮(zhèn)化應警惕地方政府巧立名目賣地。

  “土地問題是城鎮(zhèn)化頂層設計中該囊括的問題。土地出讓現象本身沒有對錯,關鍵在于怎樣賣地,怎么收賣地的錢?要將大量存在的不規(guī)范土地交易,納入國家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的財政稅收體系內,保證較為公平合理的二次分配。”國務院發(fā)展研究中心發(fā)展戰(zhàn)略和區(qū)域經濟研究部研究員劉勇向本報記者表示。

  有機構測算,隨著城鎮(zhèn)化的加速,未來十年,中國至少有120億平方米的住房需求,相當于2011年全國商品住宅銷售面積的12倍以上。

  面對龐大的潛在土地轉讓額和房地產市場,劉勇表示,國有土地流轉應以稅收為杠桿,作為分配手段進行調節(jié),房地產稅是適應這種趨勢的路徑,將土地出讓金轉化為稅。國家應將增量和存量結合起來考察,存量按市場價值的1%—2%收房地產稅,新增土地可根據競拍行情按比例小額度按年征稅,改變現在一次性長期出讓土地使用價值的現狀,也能增強競標的競爭性。

  在過去的2012年,在嚴厲的調控政策之下,樓市一開始墜入寒冬,而后又逐漸轉暖,到了年末,再現翹尾行情。這種逐步上升的市場曲線在武漢體現得淋漓盡致,武漢樓市從去年3月開始就逐漸回暖,持續(xù)至7月,7月銷量創(chuàng)26個月新高,到了10月,前10個月成交量已超過2011年全年。去年全年總成交超過13萬套,創(chuàng)歷史最高紀錄。業(yè)內人士大都認為,充滿爭議的房產稅最終能否落地,將對房地產行業(yè)產生重要影響。

  劉勇認為,存量土地納入常態(tài)稅收體系存在難度,過去拍賣一次性出讓了70年使用權,如果再開征房地產稅于理不通。對已經轉讓的土地,或可等待其使用權期滿后再開征房地產稅。不過,為了增強直接稅的調節(jié)作用,降低間接稅比重,房產稅試點推行或能起到倒逼的作用。對于仍存在的一次性土地出讓金,應按年度對地方財政分期撥款,防止地方以長期土地使用權出讓的資金換取粗放式的短期效益。

  農民應在土地轉讓中獲得保障

  無論怎樣構建土地轉讓制度,城鎮(zhèn)化過程中農民脫離土地后怎樣保障生活是個繞不開的問題。近日,北京市農工委傳出消息,2013年北京將深入推進城鄉(xiāng)發(fā)展一體化,加大農轉非力度,推進農民市民化,鼓勵就地城鎮(zhèn)化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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